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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 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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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2007

通讯员来稿照登

××检察干警学“农技” 

,“五一”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县检察院检察长×××在办公室全神贯注阅读《家禽养殖大全》,许多干警也在认真学习农业技术读本。

前一时间,××县检察院检察长×××在××乡××村蹲点调研期间,发现农村农民科技知识十分缺乏,非常必要有农业技术的同志帮忙指导。

目前,全社会各行各业都在服务新农村建设,学习“农技”虽然不是检察工作职责,但是不懂农业知识,就不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就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就不能很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因此,××检察院作出了学习“农技”的决定。

检察长×××亲自买来《家禽养殖大全》一书,认认真真地学习起来,他说:“××乡××村是检察院的联系村,该村具有养殖家禽得天独厚的条件,但村民们没有好好利用,没有形成养殖规模,因此自己首先要学懂学精家禽养殖知识,然后引导农民发展家禽养殖,不断扩大家禽养殖规模,努力调整产业结构,使之产生效益,帮助农村农民脱贫致富。”

16/03/2007

官商半月谈

两会结束了,细仔翻阅某个东南沿海省份的全国人大代表名单,不觉心中一惊:非官即商,几乎没有工农代表,个别号称农民的代表,也同时是某某公司的董事长,在每年春天举行的全国人代会,成了官员和商人的半月谈,至少,在这个省完全是这样。

没有工农代表,如何代表工农?既然是人民代表大会,就应该是代表全体人民的大会,说得更实在一些,这是不同社会群体争取本群体利益的机会,如果连代表都没有,又如何能在法律制定和政策执行中为自己的群体说话呢?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有了代表,也未必能为本群体说话,自己说的话也并不一定有用,这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

一个社会群体的代表绝不可能、也不应该为另一个群体说话,如果他为另一个群体说话,那么他就是不讲规则,没有专业精神,这个群体应该立即把这个所谓的代表赶下台,这才是正常的游戏规则。即使我们以所谓“博爱”的眼光来看,一个群体乐于“施舍”,乐于为另一个群体谋利益,这种利益也是不稳定的、不真实的、不可靠的。

我们盼望全体人民的代表,不同社会群体的代表都能出现在明年的两会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声音为本群体的利益疾呼呐喊,当然,这首先取决于是否有自己的代表出现在人们面前。

11/03/2007

花花草草

好久没来博客除草了,今天还带了许多草来。双休日两天都泡在城西的花鱼市场了,收获不少。趁着春天快来了,抓紧时间置点花草,到夏天就能枝繁叶茂的了,嘿嘿嘿……

拍个照片传上网来,请各位观赏。另,还买了几条小鱼,春夏之交金鱼不易养活,去年冬天买的那几条在前段暴热的时候死了,所以买些小杂鱼,搞点儿小情调。

26/01/2007

悲剧的注脚

今天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它似乎成了我上一篇博客的最好注脚,所以一定要贴上来给大家看看。

原帖的标题叫《生的平凡,死的光荣》,我无奈地不认同这个标题,毕竟这是个悲剧,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pol.ice:知道为什么逮你吗?

胡文海:知道,杀了点人。

pol.ice:杀了一点?你杀了十四个!

胡文海:不止十四个吧?

pol.ice:那你说多少?

胡文海:我记着是十七个。

pol.ice:死了十四个!

胡文海;我不记的还有活的,我都拨拉过,看谁象没死的,就再给两枪。--那就是没杀净。

pol.ice:你知道后果吗?

胡文海:(对pol.ice满脸媚笑)知道、知道,我的给人家抵命。

pol.ice:后悔不后悔?

胡文海:咋不后悔,有个娃娃不该杀人家,你们一说,才知道人家是串门的。再就是该杀的没杀净。

pol.ice:你还想杀谁?

胡文海:就那几家的男人。

pol.ice:你为啥杀人家?

胡文海:他们当村支书和村主任时,三年挥霍贪污了至少五百万。三个煤矿让他们卖了两个。我到镇上告状没人管。他们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抬死我。99619号,我到地里浇水,xxx兄弟(其中一个满门被杀)借口和我吵架,往我头上劈了三铁锹,我缝了几十针。要不是头硬早让他们劈死了。xxx(村支书)派人找我,要出钱私了,我不干。从那时起,我就起了杀心了,本来准备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时都看春节晚会,能杀干净。619号,我把xxx(支书)和村会计叫来,让他们写贪污了多少,他们不干,这时外面有警笛声音(路过的警车),xx(会计)就气粗了,指着自己的脑门说‘文海,有本事朝这里打’。我就给他脑门上一枪,把他打死了。他还以为我不敢。没有办法,只能提前动手。

当记者问他后悔不后悔时,他理直气壮的回答:不后悔,一点不后悔!就是遗憾,没有把该杀的都杀了。遗憾没有死净的话,胡文海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据分析,是担心给他父母妻儿留了后患。记者问他为什么连孩子一起杀时,他蛮有道理的讲:不把他们也杀了,他们长大要欺负我家娃娃……

法院审判胡文海时,他站的笔直,捧着自辩书大声朗读,就象农村劳模发言。共同受审的还有一个帮他杀人的朋友,胡答辩时说他朋友没有杀人,跟着他是一直劝他不要杀。这时,控方指出,一个受害者(装死躲过)指证他朋友拿斧子砍过他。胡答辩,我一枪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没回头看过。是我捡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钳子夹受害者。胡文海当即辩道:是我拿枪逼他干的。他不夹受害者,我就开枪打他。明目张胆的大包大揽。判胡文海死刑后,退庭时,胡文海逮着一个审过他的干警就握手,边握边说:‘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么些pol.ice,躲也躲不及他,实是滑稽。

2001年的12 25日,也是西方人的圣诞节。今天,山西晋中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特大枪杀14人案的3名被告人。最后,有2人判处死刑1人判处无期徒刑。第一被告人胡文海依法定程序在最后陈述中说到:“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为此,我不断的去努力去实现自己的理想,自己从小时侯起的性格就是仗义执言.敢做敢为。村里的那些无权无势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处,有时,我就成了他们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近年来,历任村干部贪污行贿. 欺压百姓,村里的小煤矿(村民冒着生命危险)等企业上交的 400余万元被他们瓜分。4年来,我多次和村民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共安全专家.纪检.检察...区的官老爷们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可是,我们到那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去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报案,那些只挣着工资的人民的公务员开着30多万元买的小车耀武扬威根本顾不上办案,甚至和村干部相互勾结欺压老百姓……

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实际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万元,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官逼民反,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将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听众席上爆发出一阵掌声,审判长急忙制止。

30/12/2006

以暴制暴展现悲壮

我首先得声明我并非施虐狂和受虐狂,可能我更应该声明“以暴制暴”这样的提法并不确切,但事实上在最近的几天里,我甚至为这四个字感到兴奋。

这四个字最先在我脑中闪现是在去年底,北京的朝阳法院以“堵被窝”的形式对多名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实施强制执行,这本是为法院的执行工作歌功颂德,没想到此事一经报道,风向突转,甚至曝出有好事者状告朝阳法院院长滥用司法权。可见,人民群众对物业公司是憋着气的,由此,甚至迁怒于本来是合法的法院执行工作。

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发话了,他们抱怨说,物业公司的服务差到令人无法忍受,往往是小区内垃圾遍地、小偷乱窜,在与物业公司无数次交涉均告失败的情况下,拒缴物业费这种“无赖”式的方法,自然就成为对抗“无良”物业的最有效方法。即便不是“一劳永逸”,也是“一劳一逸”:不交物业费,着急上火的自然就该轮到物业了。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就有了跟物业谈判的底气,犯贱的物业公司往往这才开始认真听取“天生弱势”的业主们的意见——当然,也不排除物业公司恶人先告状,但在朝阳法院强制执行物业费事件遭无数网民唾骂之后,再有胆量“堵被窝”的法院恐怕是少之又少了。

于是我便想到了以暴制暴。在法制和诚信缺失的社会里,弱者该怎样面对不公正的待遇?我号称是个学过法律的人,当然知道不交物业费,进而拒不履行法律的生效判决是多么的“不要好”,那么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似乎就成为一个现代社会好公民的惟一选择,但是往往,我们又必须面对悖论:

我们的社会还没有进步到几百个互不相干的民事主体为共同的利益而团结起来,甚至有些业主对权益受损表现出惊人的漠然;即使大家走到一起要打这场官司,但立即发现证据不足:物业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在业主翻开买房时被迫签下的“霸王物业条款”时,突然有撞墙的冲动;即使业主哆哆嗦嗦地捏到了一点所谓证据,可谁能保证你能打赢官司?房产商、物业公司都是靠着和政府部门打交道发的横财,其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足以令业主眩晕。

于是业主们发现,摆事实和讲道理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徒劳,如果乖乖就范,无疑于以形式上的公平,掩盖了实质上的不公平,而且永远翻身之日。一两年前,《半月谈》的一篇报道令人震惊:内地一名农民自费调查两百多起所谓“暴力抗法”事件,竟发现无一属实。

当一些部门甚至可以用“暴力抗法”这样的罪名来诬蔑无助的农民时,那我们又怎能保证农民所捍卫的不是自己正当的权利呢?如果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就受到了如此的诬蔑,我们又怎能保证自己正当的权利被侵害后,能得到公正的弥补呢?既然这样,为什么现在不能行动起来,正当地捍卫自己的权利呢?

我们不应担心这样的行动给社会带来什么太大的危害,事实上,这样的现象至少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方面,它可以成为社会的减压阀,把人们憋在心里的火气发泄出来,免得压力大了一下子爆出来,对大家都没有好处;另一方面,这样的极端行为可以给蒙着枕头睡大觉的人们敲一敲警钟,别以为天下太平,必须要尽快地拿出解决方案,毕竟,问题是需要一点点解决的。

10/12/2006

令人后怕的WTO

明天就是加入WTO五周年的日子,我们在电视里看到了商务部BO部长在北京大学的一番演讲,看样子,他旁征博引,满面春风。但仔细琢磨,他的话却令人后怕。

他说,五年前,我们在加入WTO时,心里很没有底,就像是站在悬崖上准备向下跳,我们不知道下面有没有险礁,有没有旋涡,我们闭上眼睛向下一跳,所幸的是,这五年我们顺利地过来了。

BO的话无疑是想说明当初决策的英明果断,以及五年中自己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但BO大人这番轻松的表述却很难不让人去联想,五年前的那个决定,是何等危险的一步。

“心里没底”和“闭上眼睛向下跳”流露出的并非只是英雄气概,如果悬崖下正是万丈深渊,那么最先触地、重重砸下,受伤最深的必定是数以亿计的普通农民和工人。

我们当然不能要求所有的决策都要等到有了百分百的把握之后再去付诸实施,但这样一个即使是“有可能”伤及最广大群众利益的决定,还是令人隐隐后怕。

当然,所幸,我们顺利地走过来了,虽然我们不知道下一个在WTO中的五年会如何度过。于是我们会更多地思考,当面对下一个WAO、WBO、WCO时,我们是否还有这样的幸运。

08/11/2006

记者节里的记者

在2006年记者节的最后一个小时里,我看到一篇文章:《我是弱者,因为我是记者》,读这篇文章时我还在庆幸,作者的遭遇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读完全文,我长叹一声。

我一直为我的职业感到自豪和幸运,我可以畅所欲言、心口如一,甚至无所顾忌,但是慢慢的我发现,是该改变自己想法的时候了。

我感觉有一只无形的手重重地压下来,让我喘不过气来,我不得不承认,虽然缓慢,但自己已随着一股洪流沦为地地道道的弱者,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权,不能听、不能看、不能说、不能做,成为一架了无生趣的机器。

我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了,但我真的很怀念那段时光。

 

因为